科索沃

法理学读书笔记

发布时间:2021/7/10 14:53:34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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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1:法律功能和特点

功能:function,不是因果关系,是对现象所属的复杂系统产生的客观后果。

法律是在经济、政治里面起作用,而非独立于社会之外。

劳动合同法:厂家不能随意解雇雇员。假定雇主是强势地位,雇员是弱势地位。当劳动合同法保护雇员时,刚刚毕业的大学生、进城的农村人就会面临失业问题。雇主解雇雇员是有原因的,为经济利益最大化。浪费资源。说明法律不是独立于经济社会之外的。

道路交通安全法:假定路人是弱势群体。这样给路人一个横冲直撞的理由,诱发中国式过马路。法律意图所作的事情与实际产生的效果是不同的。

功能主义的法律,不是看法律的本质是什么,而是看对法律的后果,不是利用推演演算出来。而是从实践得出。

实际上并不是努力的人都会得到好的成果。天才不在于勤奋,而是在于自身本身就是天才。

法律在社会中所起的功能:维护社会秩序。维护个人权利是维护秩序的一部分。使人对自己的生活有一个预期,为个人努力提供方向。法律保证社会生活的秩序。有预期的生活是幸福的。

社会秩序不仅仅是政治的,相互之间的信任、习惯、暴力等也会产生秩序。

紧急状态,如地震、小行星撞地球,法律是无能为力的。

功能主义认为,法律是回应社会生活的,而非通过传统法律推导演绎出来的。因此,越是先进的法律在农村是派不上用场的(因为在农村根本用不着关于知识产权之类的法律)。

法律的功能:界定与维护产权。定分止争。产权在中国不只是指财产权,也包括身体权等。资源有限,产生争夺,需要法律进行分配。公权力之前,私人界定产权;公权力之后,国家介入。法律不理会琐屑之事。只处理较大的产权问题。

法律不是万能的。许多的事情还是要依靠个人来界定产权,解决纠纷。

人们在参与社会财富分配的时候,还是依靠个人智力与能力,并非所有东西都要平均分配。

社会生活中许多东西都要依靠个人努力,法律只是给你提供一个框架。规律是,男的身高高,长得帅的比较占优势地位,但是现实生活中并非长得最高的长得最帅的有女朋友,因为其他人可以通过送鲜花诸如此类的个人努力同样获得女性的芳心,从而“确定产权”。

界定产权后就可以大胆的处置自己的资源,可以有效的配置资源。产权边界不清楚,就需要依靠法律、领导协调等来解决。

禁止性的交易:有的东西,转移资源的成本高于资源本身时候,人们就不会转移资源。比如说,甲有剩余的水想要捐给非洲的难民,但是因为旅途遥远,成本高于赠送水的成本,最终就会放弃送水,这是禁止性的交易。

法律的特点:法律是天下之公器,针对普遍性的世界。如果说法律仅仅是个人权利而斗争,这么说就是错误的,因为法律是天下之公器,不同的人看待法律的态度是不同的。

古代妇女要求从一而终,并非是对妇女的侮辱,这对于妇女的生活是一种生活保障,这在历史上是有积极的作用。

法律并不是一定是好法。(?苏力老师关于善法恶法的问题似乎没有作过多探讨)

法律的普遍性与稳定性。人的预期。谴责朝令夕改。法律从骨子里是保守(conservative)的。

法律就是对现状加以神圣化。马克思说的。(人们都是利益主义者,当你还没有进入北京大学的时候,你会抱怨北大多录取一个人会怎么样,但是等你上了大学就会谴责北大的扩收政策,因为这样会使得学位证书贬值。)

要用常人的心态来理解法律。法律并不是条文,不是文化,而是暴力,是物质性的力量。

法律规制的是人们的行为(规制的是人们的对他人的行为,这个行为不能够影响他人),不规制其思想。法律的目标不是影响你的想法,只是为了维护社会的稳定性,进而使人的行为更趋向于稳定性。

法律非常注重后果。任何法律必须证明其合理性。卡多佐说的。如果法律没有效果,就和阑尾一样。救济先于权利。歧视,但是没有办法用法律救济。王海打假案件,法院裁定王海是消费者,是因为王海利用打假来保护消费者权益,这个结果是好的。并不是因为王海确实是消费者,相反,从教义学的定义来分析,王海完全就是个投机的人,不符合消费者的定义与属性。(这是教义法学与实证法的区别之所在)

真实世界的法律,包括律师接案,法官判案,不是从教义学角度来看的,而是从后果主义来作判断的。

PART2:法理学的问题

法律的起源问题:所有关于法律起源发生的问题都是理论性的,并非是真实存在的。法理学的核心问题之一是复仇问题。司法制度建立的基础之一是复仇问题。

第一方执行:一个人确幸自己的行为没有违反规则,其行为就没有违反规则;

第二方执行:双方互相作为执行的对象。复仇产生的前提。婚姻是一个不完全的合约;

第三方执行:第三方作为执行的主体,对双方的行为进行制裁。

复仇是人的本能,是不可能改变的。复仇的形式有多种样态:虚假伤害也会产生伤害。比如对美国人竖起中指,没有伤害的意思,但是也会引起美国人的愤怒。复仇是推迟的报复。捍卫自己的权利(并不是法律规定,而是人的权利感,生物性的权利不受法律规制)的作用。

复仇的作用:促进创造,机会成本,当你发现复仇的成本太高,你会另辟蹊径,促进创造(体现在用别的方法来报复他人)。通过和平竞争的方式来取代暴力竞争的方式。

复仇的弱点1当使用暴力的时候,是毁灭社会财产的过程,会造成社会财富的浪费。设计陷害他人也算是浪费,浪费时间与经历。2能力有大小,体力有强弱。3情绪化。在愤怒的情况下,会造成不对等的伤害。被报复者行为也会产生报复心态,冲突升级。4时间久了,就没有复仇的心态了,时间就冲淡了一切。没有复仇的激情了。5无辜者受害;复仇使得家人受到伤害。

复仇的发展

以多胜少,依靠血缘关系或者政治性组织力量的扩大;复仇背后可以促进人的智力的发展。推迟的暴力,复仇。

同态复仇,以牙还牙,以眼还眼。是对人的愤怒的抑制。实际上是不可能存在同态复仇的。如果是我强奸了你,那么怎么可能存在同态复仇呢?这是历史学家想象出来的,是经不起推敲的。孔子说的是以德报德,以直(正当的惩罚)报怨。

约束成员,当一个人伤害了别的组织的成员,就是将其交出去,出现了国家的形态。

对复仇的矫正,还有一个方式,就是教育,社会意识形态

要赞美复仇。比如杀父之仇,不共戴天。复仇的本能是会遗传的,但是对特定对象的复仇的心态不会遗传,需要通过教育来加强。今天有了法院警察这是复仇的一个替代。从此以后,复仇就变成了制度。本能的复仇演化成了制度化的复仇。

制度在满足个人报复的时候也满足了社会的需要。桃代李江。制度并不是按照你的设想来发展的,而是会发生偏离。正义的概念的出现,既是对人性的约束,也是一种正当化。复仇是一个法律制度,有利于社会的存续。复仇是高度分散的,主要由成年男子实施的制度。

复仇之所以高度分散,是因为没有劳动分工;人类的生产力水平低下,没有能力利用剩余劳动力进行复仇活动。等到生产力发展后就将复仇垄断。

血缘关系会在复仇形态的发展中越来越淡。两个人之中有纠纷一定依据规则来处理。即使这个规则没有被明示出来。

法律出现的前提:劳动分工(通过解决纠纷为生,法律专业化);剩余劳动力的出现(发展才是硬道理);国家的出现(?)

为什么第三人会愿意解决两人的纠纷?

首先必须有剩余产品,如时间或者利益。第三人帮助解决纠纷的时候是有机会成本的。另一方面要解决纠纷以保持和谐环境,这对于第三人自己的发展是有益的。

一个国家的法治程度与这个国家的经济水平是有关系的。大家一定要从经验角度来理解,农民有纠纷为什么不找律师,因为交不起钱而非法制意识薄弱。

剩余产品与劳动分工是一个硬币的两面。分工有性别的分工,有年龄的分工。

法官的职业化问题。

方法论:把世界上的复杂事情简单化

人并不是自愿寻找第三方寻求解决,这是被训练出来的。从小就是被教育被欺负后要打报告而非是打回去。

秦始皇收兵器筑铜仁,不是害怕农民起义而是为了建设法治社会。(思路清奇。)

法理学的核心问题:代理问题;信息问题;意识形态问题;

代理问题

政府不能够利用职位来谋求个人利益。懈怠,偏私与腐败-这是伴随法治社会产生。

懈怠:第三人与当事人的利益不同,不会亲力亲为。比如当事人要求第三人解决纠纷,但是第三人以工作时间外推迟,客观上不算是懈怠但是在当事人看来就是懈怠

偏私:对第三人的选择会有偏私,第三人要公正,如果第三人对当事人一点也不了解,那么不会理解案件,可是如果理解当地的风土人情,又会产生偏私的问题。小城镇靠关系,会影响司法公正。

腐败:腐败的发生是因为法律的发生,复仇的时候不会产生腐败的问题。腐败的发生并不是受贿人道德品质的问题。托人办事,行贿人会产生竞争性的腐败。法官如果在纠纷解决中没有利益,就会产生懈怠,如果有利益就会产生偏私。司法独立,维护法官的独立公正。

代理问题也是司法独立的问题,法官必须是社会利益的代表而非是当事人利益的代表。

信息问题

第三人不可能参与纠纷的全过程,要其作出一个判断,这时候就有一个信息来源的问题。法律上就会产生证据问题,回避制度的产生;但信息问题在当事人之间复仇是不存在的,当事人的记忆错误不是法律事实错误。由此会产生程序正义与实质正义的争议。实质正义对于当事人来说是不满意的。程序正义与实质正义实际上是信息问题的反映。程序正义是律师利益群体为了糊弄人的学说,因为在律师与法官眼里,第三人(指法院系统)是不可能在没有参与纠纷的全过程的情况下查明事件真相的。

社会上有一部分人是不会受利益诱惑的,但是我们假定人们容易受利益的诱惑。

禁止刑讯逼供,是因为刑讯逼供作出的供述有可能正确有可能错误,信息不全,所以就不采用刑讯逼供。与此类似的是时效制度,因为证据信息不全。

意识形态问题

活在世界上要活得明白点。法律的意识形态的宣传打压复仇形态。宣传有事情找警察,找法院,培养公民的自觉遵守规则的意识。

对恐怖分子刑讯逼供是否合法的?恐怖分子是自成一类的,如果按照传统法律的话,不能对其进行刑讯逼供,这显然是不合适的。意识形态在这边就会束缚法律的发展。

信息传递过程会出现偏差,需要规则的统一。需要法律进行统一

PART3:法系

一种现象能够长期存在,一定是有理由的。本节主要探讨判例存在的理由,法治统一的原因。

规则统一的问题。规则统一问题也是一个政治问题。

规则统一为什么是法理问题?

可以减少扯皮,便于大家适用;促进人员、资源、市场的交流;规则问题从背后是一个公正的问题,是信息的问题(有钱人在孩子成绩好的时候可以给他电影看,没钱的家长只能在孩子成绩不好的时候给他一巴掌),效率问题。

秦始皇是伟大的法学家:废封建,政治上的统一;统一度量衡(经济上的统一);统一货币;诸如此类,都是规则的统一。

法系的问题都是要解决规则的统一的问题。

大陆法系的特点

1

完成法律的时间比较短(新中国法律;拿破仑法典)

2以行政为中心来执行,只有在出现纠纷时候才到法院对法律进行解释(你听过许多美国的著名法官,如波斯纳、卡多佐,但是你有听过中国有哪位著名的法官,德国有哪位著名的法官)3对强制性需求很大,需要强有力的行政力量;大陆法系的法官比较偏向政府4大陆法系法治是在专制时期形成的,而不是在民主时期形成的。专制并不代表生活在其中的人们是不幸福的,只是决策的颁布是由精英阶级制定的,人们很少有机会参与其中(德国铁血宰相;日本民治维新;拿破仑法典是在拿破仑王朝时期制定的;罗马法系是通过军事力量与政治力量渗透到欧洲各地的)5法学家为中心来编撰法典,法学家注重文字(语言)与逻辑(体系化)。6法律修改、补充由立法机关制定与修改;大陆法系的判例充实法条,附着于原有的法条,而不是起到先例的作用。

好法与坏法:红绿灯的问题,统一规定,靠右走,但是如果老百姓商量靠哪边走,那么永远也讨论不出结果,得靠行政强制力量贯彻执行。少数人给多数人让道,并不是因为少数人知道自己错了,而是因为少数人知道自己是少数。

英美法系的特点

1遵循先例:尊重前人的智慧;假定前人是同样智慧的,只是前辈对某些方面没有考虑到或者没有遇到新的问题。2保守主义;如果遵循先例也解决不了问题,可以促使法官进行反思。法官由于是终身制,所以可以促使其进行改革,而不用政治集团进行政策设计,而只需要采纳法官制定的规则。3法官造法:以法官为中心来创造法律。4下级法院要遵循上级法院的判例:上诉法院的法官作出决定更要考虑政治性以及考虑后果,也要进行利益衡量(卡特与戈尔竞选总统案);而大陆法系的法官作出决定更多的是技术性的审理,比较单纯。5需要长期的积累,弹性大,比较适用本地解决,有地方特色。(英美法系是没办法移植的法律。只有对整个英美史都有了解才能够有移植的可能。)6采取地方的标准→采取类似地方的标准→采取全国的标准。这需要长期的历史积累,漫长的过程。大陆法系法院只是适用法条,而英美法系一个法院可以参考其他法院的判例与做法。7法官律师职能与技术培训时间成本大,经费大;中国香港、印度、菲律宾等用英美法系是殖民的产物而不是通过法律移植。

所有的理论都是简单的,复杂的理论就不是理论。

适合大国与国情复杂的国家;英美法系可以不马上作决定,而允许去实验;

致命的弱点

中国的选择:大陆法系。判例指导制度在中国是行不通的。有判例不等于有判例法。在中国只要有判例,在英美法系是要搜集所有的判例。

PART4:自由与个人主义

自由

同样的都是用自由这个语词,但是不同国家对于自由理解不同。

英美国家经验主义方面的自由;你的权利停止在我的鼻子。基本权利是行政权和立法权。(只有美国严格贯彻三权分立,其他国家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三权分立)。每个人进入社会都放弃两项基本权利,放弃作什么的自由以及放弃做什么具体的事情。自由是以不损害他人为前提的自由。德国强调意志自由,要符合道德,不能够被欲望所支配。我尊重你杀人的自由,但是你知道杀人要偿命,所以我们要成全你,我们惩罚你是尊重你的自由,我们如果不处死你,那就是把你当小孩子,这是不尊重你的自由,所以德国主张死刑的存在。但是中国人废除死刑是因为怜悯,这和德国的想法不同。不受因果律支配就是自由(你在快要饿死的时候,看到有个小孩在吃玉米,你压制自己的欲望而没有去抢他的玉米,这就是你的自由,因为你摆脱了因果律)法国以卢梭为代表。自由就是对自己制定法律的服从。是公益的服从。社会通过契约形成了公益。当我们服从法律时候,我们才是自由的。当我们触犯法律的时候,法律惩罚我们,是强迫我们自由,而非束缚我们的自由。这种自由有可能为强权政治提供理论基础。

三种不同的对自由的观点都有一个共同点:自由与法律是不可分离的。法律之下才有真正的自由。

但是从经验层面,自由很难界定。你长得很丑,不是你的问题,但是你出来吓人,就是你的问题了。这个时候别人也没有把权利干涉到你的鼻子,但是却让你感觉别人的自由侵害到了你自己。

中国传统上是没有自由的概念的。与此类似的是庄子的逍遥游。

法理学上的自由一定是同法律相联系的。

自由的意义:人生来的本能。freedomlibertyindependence并不是了解自由主义的人才会追求自由。自由是人作为人存在的价值。康德在自由的价值上加上了道德的意义。

功利主义认为,自由有社会公用意义的。只有给与人更多自由,社会才能有活力。自由是创造公民(有责任意义的公民,政治意义上的公民)。自由要求你接受自己选择的结果,自由可以培养你的责任感。

哈耶克对自由主义的论证,每个人都会在社会中选择一种生活方式,人们把可以按照自己的想要的生活方式生活,就是自由。例如,大家都住在一个村子,但有一个奇葩,住在山里,鼠疫爆发,村子人全死了。山里的人就活下来了,这种文明就存活下来了。哈耶克的自由鼓励人民自由的去创造新的生活方式。哈耶克认为社会通过试错来前进。缺陷:一个社会之所以叫做社会,总有共性。要有组织、有规则的生活。哈耶克的理解对认识自由是有启发的,但是对于实践操作起来是不可能的。

消极自由:古典的自由主义滥觞;政府的消极不作为。

积极自由:罗斯福新政后开始盛行;政府的积极作为。

积极自由与消极自由可以相互转换。

自由的限度:不伤害别人为前提。但是很难界定什么情况下不伤害别人。

权利的界定很难。法律大量工作就是在界定自由的界限。

自由与责任相联系。所有的选择都是与责任相联系的,并不是所有人都能够承担责任的。自由主义对人格要求都是很高的。自由可能成为人的负担。人是软弱的,人是愿意拉帮结派的。

例如:医疗手术要告知病人自己的病情(保障病人的知情权的需要),但是病人其实不想知道自己得了癌症,一定要其承担责任与决定。这对于病人来说过于残忍,这是自由主义的弊端。因为许多人怕承担责任的(有许多人赞同包办婚姻,因为家族包办婚姻可以让他不用再作选择,而减轻其责任,在婚姻出现状况时候可以将责任推卸给别人)。

民主可以把个人责任推卸。比较理想的自由主义社会假设所有人对事情都是知情的。人不是天生有责任感的,而是需要教育、培育出来的。

个人主义

自由主义是社会哲学;个人主义是方法论问题。自由主义与个人主义有时候会混合使用。

个人主义者眼中的自己:

生活并不等于是一个角色的扮演。自己塑造自己,但是不把自己钻进自己的故事当中。希望发现真实的自我,成为自己理想中的自我,而不是别人眼中的自我(不辜负社会的期待,不辜负父母的期待)。希望来生还做自己。

结论:个人主义是奢侈品。在现实生活中是很难坚持下来的。

个人主义需要经济基础。城市人比农村人更有个人主义的倾向。

缺陷:社会大众是无法分享个人主义的。所有主义背后都是有经济基础的。

不要以为我们信仰一个主义我们就会成为那个主义的人的。

市场把传统中的东西都打破了。个人关系还有起作用,但是个人绩效成为更重要的因素。你会欣赏别人,不是因为别人家境,而是因为别人的品格与成绩。

自由主义与个人主义是因果关系的,公民不仅仅是法律定义上的,更是社会意义上的概念。市场要求简便的交易,于是出现了平等自由的观念。现代社会中法律制度都是朝这个方向发展。标签化便于人民交易,只要是陈兴良的刑法学大家就会去买,并不是因为陈兴良的书内容一定有多么多么的好,只是人们给他贴上标签,使他少做一些思考,促进社会的高效率运作。

女性的地位提高,是因为工业化,机器代替传统手工劳动,雇佣男子代价比女子更高,于是妇女进入劳动领域,妇女的社会地位由此提高。顺便促进人权保障。马克思并没有纯粹的批评资本主义而是赞美资本主义的这一种改变。

现代生活中的婚姻关系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父债子还→不再是父债子还

社会环境的改变使得人的思想发生改变,而非是人发现真理。

现代的法律基本就是建立在自由主义或者个人主义的基础之上的。自由主义对现代的法治是有重大作用的。

民族主义是自由主义的另一种表达方式。自由主义的平等体现在一人一票。废除了许多不合理的制度,废除了种族隔离,保护了同性恋群体。自由主义带来了世俗化,支持了促进了自由的发展。打破了传统的观念。自知之明难能可贵。

要把自由主义同现代法律相联系。自由主义对社会贡献巨大。苏力是欣赏自由主义,但是在经验层面上自由主义有许多缺陷,可操作性太低。

作为人类来说,自由主义很难回答个人优先还是社会权利优先。自由主义的假定不真实。

我们不关心假定是否真实,而是关心这个假定对解释现象有没有帮助(比如说有的人会批评市场假定每个人都是理性的人,这是不真实的,但是即使这种假定是不真实的只要能够解释社会现象,这种假定的存在就是合理的)。自由主义本身存在许多问题:物质生活对自由的重要性。当人的温饱问题都没解决时,他们是不会考虑自由、言论自由。当自由与物质性有矛盾时,人更会选择物质性。人们总是倾向于捍卫自己所处的阶层的利益,而且将其上升为普遍意义的价值。

自由主义是很难解释关于税收、上访的问题。为什么要解决禁止赌博的行为?为什么要禁止卖淫嫖娼的行为?这是自由主义难以回答的问题。自由主义描绘了诱人的画面,却未解决如何达到这个境地的问题。

社群主义

社群主义,强调社区的作用,强调历史的预期。

社群主义出现的原因:

70年代到80年代,美国出现三种问题:社会福利问题;越战问题;人工流产问题。

北大保送有可能存在权利操纵(个人主义观点),有时候可能认为少数民族也是同胞,优惠政策也是有其存在的合理性的(社群主义者观点)

集体主义也是社群主义的一种。没有一个人是彻头彻尾的自由主义者。

什么是社群?

社区是具体的实在的,比较典型的社区是北方的农村的村庄。社群主义突出的是抽象的。社群是在长期共同生活过程中形成的,有直接联系的,但是你认识他,但是你们不会属于一个社群,因为你们没有直接的联系。社群是长期稳定的,具有同质性的,即使是在空间上是高度分散的。比如说唐人街、犹太民族,比如演艺圈。

社群不一定是好的,比如黑社会就是一个社群,但是他们不是善的。

自由主义并不是否认人要拒绝和别人合作,自由主义更多的强调的是群体的作用对于个体的作用是工具性的。

自由主义强调天赋人权、普遍人权;但是群体主义强调人的权利是社群给予的。在社群主义者看来,任何个人活动都是社会实践活动的产物。

在战争时候,社群主义者认为人可以征用他人的土地。个人只有通过社群才能感受自己的价值(如果没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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