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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契奇总统在联合国安理会特别会议上
发表讲话
6月9日,塞尔维亚共和国总统武契奇和总理布尔纳比奇出席了联合国安理会特别会议。本月热点透视将分两期摘译武契奇总统在此次会议上的发言,谨呈读者参考。
武契奇:尊敬的主席、各代表团成员、女士们、先生们
我发言的第一部分将提出与余留机制相关的一些关键问题,包括前南问题国际刑事法庭(ICTY)余留事项国际处理机制定罪的正当性问题以及余留机制对保护被定罪者的义务问题。第二部分将专门讨论余留机制半年工作报告中提出的问题以及塞尔维亚共和国与该机制的合作现状。第三部分将陈述前南问题国际刑事法庭审判决议对前南斯拉夫人民造成的影响。
塞尔维亚共和国一再向安理会提出前南问题国际刑事法庭余留机制存在的问题,希望研究允许该机制下被审判人在塞尔维亚共和国服刑问题。虽然塞尔维亚再三提出该问题,但从未收到安理会的答复。该机制下服刑人数最多的是塞尔维亚共和国公民,塞尔维亚共和国自然希望他们能够在塞尔维亚共和国服刑。
我再次重申,鉴于安理会是前南问题国际刑事法庭余留机制的主管机构,塞尔维亚共和国愿意承担执行余留机制对塞尔维亚共和国公民判处刑罚的义务和责任,塞尔维亚共和国将在前南问题国际刑事法庭的监督下充分尊重余留机制关于提前释放服刑人员的规定。
主席先生,
塞尔维亚面临的一个特殊问题是在科索沃和梅托希亚领土上设立的司法机构对执行余留机制所进行的干扰,科索沃和梅托希亚是塞尔维亚领土的一部分,由联合国临时管理。
我们曾目睹前南问题国际刑事法庭试图对两名(NebojsaPavkovic和VlastimirDjordjevic)因被该法庭审判而服刑的公民的再次审判。我敦促安理会防止余留机制企图违反一罪不二审原则,即余留机制规约第7条第1款规定的文明原则,并防止余留机制逾越安理会授予的管辖权对已被前南问题国际刑事法庭定罪的人进行重审。
主席先生,
前南问题国际刑事法庭余留机制主席阿吉乌斯先生于年5月11日致函安理会主席,指称塞尔维亚未能逮捕涉嫌藐视法庭的PetarJojic和VjericaRadeta并将他们移交给该机制。前南问题国际刑事法庭因此指控塞尔维亚共和国的行为违反了安理会第()号决议规定的义务,并要求安理会采取措施,确保塞尔维亚履行《机制规约》和第号决议。
阿吉乌斯主席论点的实质是,塞尔维亚共和国有义务剥夺被余留机制指控藐视法庭的公民的权利。
阿吉乌斯主席指控,塞尔维亚无视安理会第()号决议所规定的义务。但恰恰相反,塞尔维亚共和国始终认真遵守与该机制合作的义务。在发出逮捕令并欲将两名被控藐视法庭的被告移交给余留机制后,贝尔格莱德高等法院基于国际法和塞尔维亚共和国国内法规则认定,两名被告没有达到移交余留机制的前提条件。
我想在此提醒您,AydinSefaAkaja(年6月12日起担任法官)法官决定起诉PetarJojic和VjericaRadeta涉嫌藐视法庭,并要求塞尔维亚共和国司法当局将两人移交余留机制。在随后的诉讼程序中,又首次提出证人不愿与塞尔维亚共和国司法当局合作的论点(但没有任何论据支持该论点),并据此拒绝将案件移交塞尔维亚共和国司法当局管辖。
塞尔维亚共和国已多次表示愿意接管对PetarJoji?和VjericaRadeta的司法诉讼程序,并提供了适当的保证。塞尔维亚共和国还完全承认并接受余留机制根据《机制规约》第1条和第6条规定有权力在国际和区域组织的协助下监督移交塞尔维亚国家法院审判的案件。
在此,我想提醒,塞尔维亚共和国将向前南问题国际刑事法庭移交被检察官提起指控的所有人员,包括最高政治、军事和警察官员。根据安理会决议,前南问题国际刑事法庭有义务采取措施将案件移交相关国家司法机构。在以往的实践中,前南问题国际刑事法庭向波黑移交了13起案件,向克罗地亚移交了2起案件,但向塞尔维亚只移交了1起案件。
最后,我想提醒大家一个事实,法国——作为一个主权和独立的国家——拒绝逮捕和引渡弗洛伦斯·哈特曼(ФлоренсАртман),理由是法国无权向别国引渡法国公民。前南问题国际刑事法庭要求塞尔维亚引渡只有轻微犯罪行为的两位塞尔维亚公民,这表明该法庭对塞尔维亚司法机构、塞尔维亚国家和国际法全无信任。
(编译:南江)
(信息来源:塞尔维亚总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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