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科索沃 >> 历史沿革 >> 论当今国际维和行动发展和趋势
维和行动,是维持和平行动的简称,是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联合国、世界各国在思考世界安全机制下催生的产物,目的是帮助冲突国家化解矛盾,维护区域和平,避免再生战乱,自年世界首次维和行动——联合国停战监督组织成立以来,国际维和行动已经走过了70年的历史。
一、当前国际维和行动的特点分析
当前,联合国正在进行的维和行动共有14个,分别是海地司法支助特派团、马里多层面综合稳定特派团、西撒哈拉全民投票特派团、中非共和国多层面综合稳定团、刚果民主共和国稳定特派团、达尔富尔混合行动、脱离接触观察员部队、驻塞浦路斯维持和平部队、驻黎巴嫩临时部队、阿卜耶伊临时安全部队、科索沃临时行政当局特派团、南苏丹共和国特派团、印度和巴基斯坦观察组、停战监督组织,分布在欧洲、北美洲、非洲、亚洲四个地区,共计超过11万名军人、警察和文职人员,分析当前的维和形势总体呈现以下特点。
(一)维和地域的区域化问题更加突出
在当前的维和行动区域中,分布在欧洲的有1个,北美洲1个,非洲7个,亚洲5个,其中,非洲主要集中在中非地区共有6个,亚洲主要集中在中东地区共有4个。从历史上看,非洲、亚洲中东地区一直以来是争议的高发地,联合国派遣的维和行动十分密集,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集中在发展落后地区。发展落后国家利益被侵犯的较多,在独立的过程中与殖民者的对抗和冲突自然增加,同时由于政府自身能力不足,国内矛盾也激增;
二是集中在自然资源富足地区。如阿拉伯国家,拥有着储量巨大的石油存量,同时也是世界原油的主要生产地,巨大的利益牵引着其他国家争相寻找经济利益,受各国经济、政治、军事的多层施压,导致矛盾激化;
三是集中在宗教信仰存在矛盾地区。如巴以冲突,因为两国人民的宗教文化问题导致的矛盾冲突,战争不断,同时也难以调和;
四是集中在领土争端矛盾强烈地区。如印巴冲突,半个多世纪以来围绕克什米尔地区的武装冲突几乎从未间断;
五是集中在交通咽喉地区。自古以来交通要道就是兵家必争之地,现如今依然是至理名言,如埃及的苏伊士运河是沟通欧、亚、非三洲的交通咽喉要道,具有重要的战略价值和经济价值,因此围绕着运河周围也战争频发。
(二)参与国家的多元化更加明显
国际维和行动是建立在自愿参与的基础上,第二次世界大战以来,世界的和平与发展更多得到广泛的国际共识,各个国家担负维和义务,参与维和行动的积极性也不断提高,国际维和行动力量往往来自多个国家,以西撒哈拉全民投票特派团为例,该团现有军事观察员、维和军人及维和警察共人,分别来自亚洲、非洲、欧洲和南美洲25个国家。
一是更多世界大国担当起维和重任。如我国在经过长时间的和平发展后,自身实力慢慢强大,作为联合国常任理事国逐步担负起维护世界和平的重大责任,年,我国贡献的维和经费已经达到世界第二位,截至年,我国已经累计派出维和官兵2.2万人次,目前尚有10支维和部队,共人在10个联合国任务区执行维和任务;
二是地区组织的成员国参与国际维和行动。年9月11日,美国遭受震惊世界的恐怖主义袭击,美国指责阿富汗“基地”组织为幕后元凶,并发动了“反恐”战争,为支持美国的行动,在美国的要求下,北约组织挑起了在阿富汗的“维和”大梁;
三是世界各国认识到维持和平的重要性。在大国行动的感召下,一些小国家也相继履行维和责任,纷纷投入到维和行动中来,如刚果民主共和国稳定特派团中参与国达到了57个之多,维和人员也超过人。
(三)维和部队担负的职能任务更加多元
年4月,联合国纳米比亚过渡援助团成立,它与其他任何联合国维和行动有所区别,援助团自始至终的参与政治进程,协助纳米比亚逐步建立成一个主权国家,该行动标志着多元性国际维和行动的开端,从此,开启了多元化国际维和行动。
一是政治上扶持。维和行动要帮助主权国建立正规的政治体制,推动国家发展改革;
二是军事上监督。包括监督停火、保护平民、介入争端等;
三是经济上支持。包括促进经济恢复、援助经济发展等;
四是法律上援助。帮助主权国或地区恢复法律与秩序,协助改革法制机构,保护主权国人权问题等;
五是社会上救援。动用国内国际组织发起人道主义救援活动,恢复社会服务,帮助难民安置和重返家园;
(四)维和部队所处环境更加恶劣
维和行动所在地区往往是战争多发地、环境恶劣地、自然资源贫瘠地,所处环境十分恶劣。
严峻的安全形势威胁。执行维和任务地区形势复杂多变,除疾病、地雷、车祸等传统威胁因素外,维和人员面临新的安全威胁:一是武装冲突在时间、地点、规模和对象上存在着诸多的不确定性。冲突各方虽然签署了和平协议或停火协议,但协议有时十分脆弱,随时可能重燃战火。二是有关冲突方内部派别林立,组织松散,难以控制,违反和平协议的事件时有发生。三是当地非法武装活动猖獗,经常以袭击联合国人员作为获取财物的手段。四是许多联合国维和任务区内的抢劫、盗窃、破坏等刑事犯罪率居高不下。五是随着国际打击恐怖主义力度的不断加大,联合国人员更容易成为恐怖主义袭击的目标。
恶劣的生活环境威胁。维和部队多被派往战乱地区,自然环境异常恶劣。一是高温天气带来的不良影响,有些地方常年气温达40度以上,维和部队仍然要执行作战任务,对于人和装备都是极大的考验;二是蚊虫肆虐、疾病流行的困扰,非洲地区医疗条件较差,是疾病的聚集地,时常伴随大规模瘟疫的爆发;三是条件艰苦,补给困难,建筑设施落后,无法提供良好的住宿条件,长期缺乏生活物资及药品,生活条件艰苦。调查和研究表明,受任务区自然环境影响,维和部队官兵在执行维和任务中不同程度的暴露出狂躁、焦虑、抑郁、偏执等心理问题,这些问题对维和部队的行动造成很大影响。
(五)维和行动的手段方法更加强势
年联合国保护部队和联合国索马里行动的失败,使联合国维和行动陷入低谷,维和行动规模不断收缩,行动也更加谨慎,以致在年卢旺达发生种族屠杀的情况下,整个国际社会和联合国没有做出有效反应,联合国对以往行动的总结和反思,20世纪末终于走出低谷,开始了新一波的强势维和阶段。
一是维和行动频率增高。年10月,联合国在不到一个星期时间里,授权两项维和行动,年至年一共布置了18项维和行动,维和行动的布置明显增多;
二是维和行动规模增大。维和行动由初期阶段的数十名观察员,拓展到现在的维和警察,维和军人、观察员等组成的庞大团体,更有社会力量,国际人道主义组织的加入,大大壮大了维和的实力规模。
二、维和行动面临的挑战
当今世界正处在大发展大变革的调整期,国际安全形势出现了许多新特点新变化,国际维和行动也面临着诸多挑战和问题。
(一)参与国家多元,指挥行动不便
维和力量由多个国家的人员组成,接受联合国或其授权的组织机构统一指挥,但是在实施的过程中,行动的效果会大打折扣。
一是部队的服从意识影响维和的指挥效果。军队是为国家和政权所服务的,直接听命于国家或者政权,而维和部队指挥机构是维和行动的临时机构,其执行力将会受到影响;
二是参与国之间不同心不合力。参加维和行动的国家中抱有的维和目的并不纯粹,有的是为维护地区和平,有的却是为了维护本国利益,致使维和行动效果不佳;
三是维和人员之间的交流障碍。各个国家有各自的语言和风格,致使参与国成员之间的交流受到很大影响,难以协同一致;
四是维和行动的参与自由度高。联合国维和行动采取自愿原则参与,其自由度很高,甚至于参与国可以根据本国需要临时终止参与行动,导致行动力量严重受损。
(二)职能任务拓展,发挥作用有限
新阶段的维和行动是多元化任务融合的国际行动,包括政治、经济、外交等多方面因素,但是任务的多元并不能代表任务完成的圆满,反而增加了维和行动的现实困难。
一是价值取向带来的挑战。维和任务的多元必然会带来维和人员的多元,由于维和力量的“各自为政”,各执己见,迟滞了维和行动的有效展开;
二是地区差异带来的挑战。维和地区文化环境各不相同,开展工作的方式方法各异,导致维和行动开展过程中经常出现“能力不足,无以为继”的情况;
三是大国干预带来的挑战。在任何国际事务中,大国意志一直是工作开展的引导者,大国意志顺应主流将会带动其发展,如果背向而行将行动艰难。
(三)任务环境恶劣,风险因素剧增
维和行动是非强制性军事行动,承诺不使用物理达成和平,因此,在日益复杂的维和行动中,维和人员风险因素剧增。
一是自然环境的困扰。生活资源匮乏、病毒疾病肆虐、自然灾害频发是经常任务区的特点,困扰着维和人员的正常工作行动;
二是军事冲突升级的危险。如我国赴南苏丹维和中,常常遭遇流弹的射伤,甚至于炮弹的袭击,增加了维和人员的安全隐患;
三是恐怖势力的阴谋企图。国际恐怖势力是难以掌控的军事武装力量,为了搅乱国际局势,也常常对维和人员动手,以达到宣扬主张、散播恐怖、制造混乱等目的。
(四)维和手段强势,武力使用失当
维和行动并不仅仅代表联合国维和行动,也有联合国授权地区自发组织的维和行动等,在利益的冲突中,联合国很难做到真正地掌握行动的合法性。年海湾危机爆发,联合国通过安理会授权决议,开展“沙漠行动”,但是这次行动并没有获得成员国的全部同意,行动的指挥者也并非联合国,而是美国,此次行动以武力强势干涉,有明显的强制和平的特征。继而在年的联合国索马里行动中,再次以强势维和姿态介入时,遭到了冲突双方的激烈对抗,联合国失去了对维和行动的控制,维和力量直接成为了交战一方,遭受了惨痛教训。
三、国际维和行动未来发展
基于国际维和行动的现实要求,为了推动联合国维和行动的健康发展,维和行动的发展亟待完善。
(一)进行安全机制改革,建立长效可靠的行动机制
维和行动是个长期的、艰难的过程,目前来看,有三个特点:持续时间长、造成的伤亡大、效果不明显,例如,印巴地区、中东地区的维和行动持续超过半个世纪,依旧是老大难问题,卢旺达、布隆迪问题直接陷于被动局面,科索沃、伊拉克地区,联合国几乎被架空。这些鲜明的事例都表明,现如今的联合国行动机制并不能很好的解决面临的困境,亟待出现可靠的行动机制,笔者认为改革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是限制常任理事国否决权的使用。联合国维和行动是世界各国的愿望主张,不能限制到单一国家的主张意志中,特别是一些霸权主义的国家手中,往往是这些国家依靠其所谓的“权力”,阻碍了和平发展的大计。
二是建立联合国常设部队。目前来说,联合国维和部队属于临时组建,各国的维和人员也不确定,完全处于自愿原则,这种机制大大的限制了维和行动的执行力,降低了维和行动的效果。
三是建立紧急情况维和演习制度。定期组织各国维和人员进行紧急演习演练,提高参与国维和人员行动的默契度,确保发生紧急情况能迅速反应,将苗头隐患扼杀在形成初期,防范冲突的扩大化。
(二)完善专门法律公约,制定完善可行的法律规范
维和行动在《联合国宪章》中没有明确的规定,也没有专门的国际法律和文件加以规范,平时行动的准则和依据都是依靠国际社会形成的历史惯例,行动准则也依靠于各个参与国自行制定的维和规范,容易被一些霸权主义国家和别有用心的组织所利用。例如《联合国宪章》第6章规定和平形式的国际干预,第7章规定强制形式的国际干预,其概念和使用范围没有明确规定,界限不明,容易造成维和行动武力升级。因此相关的法律规范要制定完善,特别是在维和行动的性质概念、组织形式、行动规则、原则性问题等,必须要形成系统可行的规范。
(三)重申维和行动原则,树立公平公正的可靠形象
维和行动的宗旨是为了维护世界的和平发展,但是受利益的驱使,一些国家常常借着维和行动的旗号干涉当事国内政,实现本国的利益,这些所作所为是维和行动的蛀虫,严重影响了联合国公平、公正、中立的形象。联合国维和行动初期,维和的初心是良性的,特别是在时任联合秘书长达格?哈马舍尔德的呼吁带领下达成的国际共识,即中立、同意、自卫的三原则。当前维和形势下,一是要立足维和行动的初心,重申、呼吁三原则的国际共识;二是要慎重对待人道主义国际干预和维和行动的差别和界限,防止国际干涉被滥用;三是充分尊重当事国的主权,征求广泛意见再采取行动;四是要让国际维和行动透明化,将图谋不轨的霸权主义公诸于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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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国防科技》(年第6期)作者:李东杰、傅光明、简如国,国防科技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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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李尚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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